6月11日,许昌市政府印发通知,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职责不清、机制不顺、响应迟缓等问题。
通知指出,市气象局作为《许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牵头单位,要对预案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增强预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构建“纵到底,横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
通知将水务、交通、住建、城管、农业、公安、气象等部门列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主责单位,并要求主责单位联合制定气象灾害应急保障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和责任人, 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气象灾害风险和形势, 明确各项处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气象灾害能够及时、科学、妥善应对。(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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