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气象局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火箭弹安全管理的通知》(豫公通〔2016〕1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影弹药规范化管理,5月8日许昌市气象局与市公安局深入县(市)开展联合人影弹药安全管理督导。
督导组先后来到襄城县气象局和长葛市气象局检查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弹药出入库管理登记、作业人员培训和弹药库值班巡查等记录,实地查看了人影弹药专用临时库房提升改造情况,市公安部门就人影临时弹药库房安全防护措施、弹药储运手续办理给出具体指导意见,并要求现场参加检查的县级公安部门按照民爆仓库标准做好人影临时弹药库房改造指导和配合。随后双方共同就人影弹药安全储运和作业人员备案管理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对接,一致表示要相互配合确保人影弹药管理安全。
此次督查有力促进了许昌市人影弹药管理规范化进程,为人影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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